《狩猎》的内容,倒是不算长,符合短篇小说创作的要求。

陶白开始认真看了起来。

即使他心里觉得,这么短的时间内,余章写的这短篇内容,不一定精彩,还是很认真。

这是他的习惯。

故事开篇介绍,此故事是发生在蓝星大夏某一个小镇上。

年代也改到了九十年代初。

这是系统优化的结果。

原本是发生在地球丹麦的一个镇子上。

在当陶白看到男主叫“老王”的时候,他有点出戏。

总觉得男主角的名字,是不是起的太随意了?

他强忍着不适,继续往下看。

老王是镇上有名的小学老师,他工作勤恳,待人和蔼。

小学里的孩子都很是喜欢他。

他还有一群死党,经常一起喝酒吃肉。

但可惜的是,男主老王婚姻并不美好,前段时间,老婆跟人跑了。

儿子因为上高中,住在学校,常年不回家。

家里只留下他一个人和土狗大黄相依为命。

这天放学后,老王准备下班回家休息。

在路过学校墙外角落的时候,看到了背着书包,站在墙边发呆的学生小丽。

小丽是老王好朋友老李的女儿。

介于小丽是自己的学生,又是自己好朋友的女儿,老王便走上前询问她,为什么放学不回家?

小丽说,鞋子破了,没办法走路了。

老王便背着小丽,将她送回了家。

才到院子门口,老王就听见老李和他老婆大声争吵的声音。

他们看到老王来了,都还是没有半点停下来的意思,根本没理会小丽的感受。

老王这才知道,原来小丽就是在父母无休止的争吵中成长起来的。

第二天早晨,老王去学校的时候,路上遇见了上学的小丽。

她正面色沮丧的蹲在田埂上发呆。

询问之下老王才知道,原来早晨小丽的父母,在为谁早起为小丽做早餐的事情又争吵了起来。

小丽心里非常难过,她不明白父母为什么常常因为一些小事情,就争吵个不停。

看着非常难过的小李,老王动了恻隐之心,先是安慰了她,然后带着她一起前往了学校。

对小丽来说,老王是极少数真心关心她的人。

渐渐地,小丽对老王越来越依赖。

她喜欢老王,还偷偷摸摸的写了情书送给老王。

当小丽看见老王跟其他同学一起玩闹的时候,小丽也感到开心。

在老王没注意的情况下,冲上去,亲吻了老王的嘴唇。

这让老王吓了一跳,快速起身,将小丽推开了。

他站起来之后,将小丽喊到了办公室,委婉的告诉小丽,如此亲昵的行为,只能和父母这样的亲人,而不能和他。

即使老王说的很委婉,但小丽还是觉得很受伤,于是便一个人躲在校园的角落里生闷气……

看到这里,陶白有些慌了。

“这不会是讲述是不伦恋吧?这东西能发吗?”

可转念一下,余章应该也是知道这种东西有禁忌的,应该不会乱来。

“再看看吧。”

陶白继续往下阅读。

故事继续行进。

小李在躲起来生气的时候,刚巧校长看到她,便走了唱起了儿歌《小兔子乖乖》,来逗她开心。

可是,小丽却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:我讨厌老王!

校长很是疑惑,平日里小丽可是很喜欢粘着老王的,怎么突然讨厌他了呢?

对于校长的询问,小丽否认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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